一、专业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一):河北中医学院第1教学楼、第2教学楼(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
考试地点(二):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3号楼(石家庄市石柏南大街325路终点站)
2、考生8:15开始入场,入场时须出示《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准考证和身份证。准考证丢失者于考试前到行政楼招生办公室补办。
3、理论考试采用填涂形式,考生必须携带2B铅笔、橡皮、小刀、签字笔和必要的文具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各种通讯工具、电子词典、书包等,如带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一律视为违规。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相互交流、借用文具。
4、考生入场后,要按座位号入座,将相关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
5、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6、考生答题前认真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7、考生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8、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终止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卡分别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取并清点完毕后方可离场,试卷和答题卡不允许带出考场外。
10、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工作。对于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二、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地点:河北中医学院第1教学楼东侧(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
考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下午至3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技能测试序号 | 测试点名时间 | 技能测试序号 | 测试点名时间 | 技能测试序号 | 测试点名时间 |
0001—0200 | 3月23日下午12:45 | 1601—1800 | 3月24日上午07:15 | 3401—3600 | 3月24日下午14:00 |
0201—0400 | 3月23日下午13:15 | 1801—2000 | 3月24日上午07:45 | 3601—3800 | 3月24日下午14:30 |
0401—0600 | 3月23日下午14:00 | 2001—2200 | 3月24日上午08:30 | 3801—4000 | 3月24日下午15:15 |
0601—0800 | 3月23日下午14:30 | 2201—2400 | 3月24日上午09:00 | 4001--4200 | 3月24日下午15:45 |
0801—1000 | 3月23日下午15:15 | 2401—2600 | 3月24日上午09:45 | 4201--4400 | 3月24日下午16:30 |
1001--1200 | 3月23日下午15:45 | 2601—2800 | 3月24日上午10:15 | 4401--4600 | 3月24日下午17:00 |
1201--1400 | 3月23日下午16:30 | 2801—3000 | 3月24日上午11:00 | 4601--4800 | 3月24日下午17:45 |
1401--1600 | 3月23日下午17:00 | 3001--3200 | 3月24日下午12:45 | 4801-- | 3月24日下午18:15 |
/ | / | 3201--3400 | 3月24日下午13:15 |
2、考生凭本人《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时间为上午8:00开始,下午13:30开始,考生须在考试前45分钟按技能测试号点名进入候考室,在侯考室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耐心等待参加考试。
4、考生在技能测试过程中不准携任何书写工具和通讯工具,否则按考试作弊处理。
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准穿戴任何显示考生所在单位和学校标识的服饰,如工作服、校服、校徽等。
四、举报电话:0311—89926053(纪检监察办公室)、89926311(招生办公室)。
五、其它事宜请咨询:0311—89926311。
六、考生于4月1日起可登录河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hebcm.edu.cn/)查询考试成绩。
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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