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及办理离校相关工作
2016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2016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及办理离校相关工作安排,由学生处、党办、保卫处、实习就业处、各系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一站式服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地址
日 期 |
系别 |
办理地点 |
现学校地址 |
2016年7月5日 9:00-16:00 |
医学系 |
第二教学楼大厅 |
石家庄市灵寿县同下同新路1号 |
2016年7月6日 9:00-16:00 |
口腔系、美视药系 |
第二教学楼大厅 |
|
2015年7月7日 9:00-16:00 |
护理系、中医系 |
第一教学楼大厅 |
二、范围:2013级三年制普通专科及2011级五年一贯制普通专科毕业生,成绩不合格或处分等原因未达毕业标准者不在发放范围。
三、领取毕业证书须携带证件和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实习手册、毕业生跟踪调查表和灵活就业登记表(双选会未交人员)。
四、领取毕业证书、报到证、毕业生档案要求:学生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不得代领。
五、党员关系转出: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同时,是党员的(含预备党员)先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而后领取毕业证。遵照上级指示要求,学校不再负责为已经毕业离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和不再保存组织关系。
六、户籍迁移: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毕业生领取毕业证的同时,将户口迁出。需要当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提前10天预约,报给校保卫处。联系电话:原南校区0311-87649708、15128120088 原北校区0311-87649708、18032119711 原西校区0311-87649708、15511375878。
七、注意事项
1、领取毕业证时学生证交回,学生证丢失者,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作废,凭报纸或登报交费收据方可领取。
2、未按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的学生,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1日到学籍科领取。
3、有生源地贷款(河北省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请务必在网上提交毕业确认信息,领取毕业证时先进行贷款毕业确认表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毕业证及档案,否则不予办理。具体情况与资助科联系,电话:0311—87649695。
八 、提示
1、根据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没有就业者,可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证金,请毕业生离校后(没有就业的毕业生)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高校毕业生申领相关手续。
2、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户口、档案后,要及时到相关人才市场或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不要自己保存,档案丢失不予补办。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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