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年制中专毕业生参加延长学时培训的通知
关于两年制中专毕业生参加延长学时培训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系、班:
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厅冀教职成【2010】8号文件《关于规范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及学制的紧急通知》,自2010年开始,凡两年制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执业资格考试。此类毕业生必须增加450学时相关课程的面授学习,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凭毕业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方有资格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遵照河北省教育厅、卫生厅文件指示和我校具体安排,定于2011年11月14日至2012年1月4日对原石家庄冀联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原石家庄新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所有两年制学生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社区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等允许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两年制中专毕业生(2010年已经参加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者除外)。
二、培训内容
以各专业核心课程为主要培训内容,结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教学。
三、培训方式
为切实完成培训计划,参加培训的学生一律采取面授的形式,培训完毕集中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颁发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2012年1月4日。
培训地点: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石家庄市石获南路209号原白求恩医学院)。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9路、314路到白求恩医学院下车即可。
五、报名、收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10日。
(二)报名地点:
1、原石家庄新华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处报名。
2、原石家庄冀联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到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所携带的材料:报名持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及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按录简表原件核实后即可参加培训。
(四)收费标准:培训费1000元;培训期间学员教材费(自愿购买)、食宿费用自理,学校可协助安排住宿。
此项专业培训,今后学校不再开展,望广大学员珍惜本次学习机会,按时报名参加培训。请各位教职员工和学员相互转告,莫失良机。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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